办理地址:高州市府前北路号209号中医股办公室
办公电话:0668-66706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5、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方引导:可乘坐12路公交车到国税局站下车,往遂道口方向步行200米
窗口办理步骤:
1.申请 申请人通过高州市行政服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察。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公告申请人。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察受理后,审察职员对材料进行重新审察,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察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进行公示,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局进行复审。
在线办理步骤: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行政服务综合窗口应与申请人获得联系,并以短信的方法告知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提交申请。
2.受理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察。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公告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打印。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公告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打印。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包含不予受理的原因。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察
受理后,审察职员对材料进行审察,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察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通过;不符合条件的给予退回审察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需要,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需要补正后重新受理审察。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法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法领取办理结果。